近日,《唐山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措施》出台,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唐山开花结果,推动经济发展。
《十条措施》中,四条针对企业主体,包括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科技、发改、工信、人社和质监等单位管理的10种创新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创新企业激励政策,落实好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对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按照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统一企业孵化平台的支持标准,加强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
其余六条重点围绕聚集创新资源,促进成果转化。包括优化对企事业人才服务,为企业科技人员开设绿色通道,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等。吸引京津等地优质创新资源,实施协同创新推进行动,突出京津孵化、唐山产业化;鼓励科技成果唐山产业化,支持既有企业成功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引进落户唐山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科技研发团队在唐山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给予经费支持;强化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根据团队不同特点给予支持,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团队的扶持力度;完善科技成果激励机制,重奖首件发明专利,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突出产业技术创新。(记者 闫妍 通讯员 刘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