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中秋节消费提示

2016-09-09 11:23:15 来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聂书雪
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月饼生产国家新标准,今年中秋月饼将迎来新国标“首秀”,新标准由国家强制性标准变成推荐性标准,对月饼的原料、分类、馅料、包装等有新的定义。

    新消费模式频出 应理性购买月饼

    邢台日报讯(记者高伊凡 通讯员李云峰)中秋节临近,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出消费提示:新消费模式层出不穷,建议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月饼。

    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月饼生产国家新标准,今年中秋月饼将迎来新国标“首秀”,新标准由国家强制性标准变成推荐性标准,对月饼的原料、分类、馅料、包装等有新的定义。其中,月饼的分类由传统的广式、京式,新增了潮式、滇式、晋式、琼式、台式桃山、哈式等6类月饼。

    新国标明确了月饼的馅料:莲蓉类月饼中莲子含量应不低于60%,纯莲蓉月饼馅料莲子含量为100%,栗蓉类月饼的馅料中板栗含量不能低于60%,水果类月饼馅料中水果及其制品的用量应不低于25%。

    此外,五仁月饼必须是使用核桃仁、杏仁、橄榄仁、瓜子仁、芝麻仁等五种主要原料加工成馅的。有些商家在商品名称上动手脚,五仁变成“伍仁”,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辨识。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消费者,相关部门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此类宣传均属虚假宣传。

    现在,不少消费者通过朋友圈购物。市消协提示,在购买朋友圈自制私房月饼时,不要盲目追捧“私人定制”。私人制作往往缺乏生产监管,很难保证产品质量。

    消费者通过电商购买月饼,要注意快递时间、签收验货和安全支付等环节。此外,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尽量选择支持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的商家,防范交易风险。“海淘”月饼要谨防微生物超标,最好不要购买配料中含有肉、蛋和海鲜成分的月饼,因为这样的月饼极易携带动物疫病,未经入境检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