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重污染天气限行 重点企业限期搬迁 春节二环内禁炮 部分行业错峰生产
10月26日,记者从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改善今冬明春空气质量,石家庄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提高机动车限行级别。其中,三级预警期间限两个号,二级预警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同时,春节期间,二环路以内将禁止燃放鞭炮,这也是近年来首次春节期间二环内全面禁炮。
燃煤
二环路以内散煤将“归零”
《意见》提出,省会要继续加快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建设,对市区部分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和燃煤供热锅炉进行替代。对热力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加快“煤改气”、“煤改电”,确保今年市区二环路以内实现散煤“归零”。
其中,推进市区主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对没有完工和尚未进点施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11月15日前竣工投用。
同时,加大排查力度,严禁主城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房屋租住户燃用散煤。建立完善的煤炭制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抽检制度,对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不达标煤炭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市区(含新三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及正定县、元氏县等区域,禁止散煤(不含型煤)经营。
企业
石钢、华药、石药限期搬迁
针对企业搬迁,《意见》提出,对列入搬迁计划的石钢、华药、石药等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确保企业按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完不成任务的,一律停产。
同时,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10月底前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停产。加快推进制药、化工、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的达标治理,对重点VOC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同时,将实行部分行业错峰生产。今年11月至明年1月,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在保障居民供暖的前提下,电力行业企业冬季发电量比上年同期要减少15%以上。
对重点监控企业、燃煤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将采取驻厂监管、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
禁炮
今年春节二环路内将禁炮
针对扬尘,《意见》提出,将对市内五区所有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加装视频监控和未落实“十二条”措施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加强拆迁工地审批管理,主城区拆迁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或进行封闭拆迁。
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对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运输等不按要求运输渣土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规运输的施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按照《石家庄市建筑渣土资质运输企业及车辆考核管理办法》,对扣分记满分的违规运输车辆,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重新申报。
同时,省会还将加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执行到位。春节期间,二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级以上预警期间,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将全面禁止燃放。同时,严禁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