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区域橙色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我省受强冷空气和可能的雨雪天气过程影响,预计11月20日至21日凌晨,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1月21日结束。
现请你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单位专项实施方案,于11月21日零点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11月23日12时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展开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最新消息:唐山也要常规限行了!
为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唐山市制定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其中,将执行针对机动车的限行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①非营运小型汽车:
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在全唐山市辖区内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②五轴及以上货车:
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全天24小时,全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除外)五轴及以上货车每天按两个尾号限行。
具体实施办法为: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
那么,各地限行还有哪些变化吗?
截止编辑发稿时,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今天上午,辛集发布通知称,于11月21日上午11时解除限行。
廊坊已于11月19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
唐山已于11月20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响应,但将于11月23日开启常态限行。
衡水已于11月20日24时解除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已于11月20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状态。
石家庄呢?
庄里的小伙伴很关心,是否石家庄单双号限行也会解除?
就此问题,记者今天中午咨询了石家庄市气水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这次石家庄市实行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是治理大气污染“利剑斩污行动”的一项具体内容,和天气变化没有直接联系。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明日限号提示
▲石家庄、保定、定州单号限行,双号可以通行;
▲邢台限号2和7;
▲沧州、邯郸、廊坊限号1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