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起邢台14家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

2016-11-25 13:45:55 来源:即通客户端 责任编辑:聂书雪
11月26日零时起,邢台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实施。

    即通客户端报道(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杜岩卿 通讯员刘晓燕)11月26日零时起,邢台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实施。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14家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类价格将降低,CT、磁共振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 。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14家公立医院为:

    邢台市人民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河北省民政总医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邢台市中医院、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邢台市第五医院、邢台市第七医院、邢台市桥东区医院、邢台市精神病医院。

    根据规定,原有库存药品按零差率后的价格执行。

    为保证改革医院的正常运转,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顺利实施,根据《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试行)》规定,全面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以及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提高。

    住院费:住院诊查类项目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200%。

    护理费:特级护理、重症监护项目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100%,其它护理项目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200%。

    治疗费:治疗类项目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20%。手术费,手术类项目(含中医类手术项目)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30%,介入类治疗价格按手术类调整。中医类诊疗项目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50%。

    这次调整的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准价格。

    这次未涉及的调价项目主要包括血液透析、门诊挂号、门诊检查、检验化验、物理治疗、放射治疗、院前急救、体检、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核医学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发现违法违规涨价可投诉举报

    邢台市物价、卫生计生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于本次调整的价格,各医院将在显著位置以电子屏或公示栏形式予以公示。适时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涨价、不按规定落实收费公示和“一日清单”等制度、不执行药品零加成销售等政策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将积极受理公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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