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车辆单双号限行延长至12月31日

2016-12-03 13:35: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高小茹
12月1日,记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该市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建工地将全部停工,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衡水车辆单双号限行延长至12月31日

    在建工地全部停工,水泥、铸造、化工行业一律错峰停产

    河北新闻网衡水电(燕赵都市报记者焦磊)12月1日,记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该市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建工地将全部停工,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据了解,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衡水市在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2016〕120号)的基础上,同时实施“五停”强化措施。

    停炉——所有工业燃煤锅炉闷炉保温;

    停烧——联防联控,严禁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

    停工——在建工地全部停工,渣土运输、商砼搅拌运输一律停止(经政府批准的民生工程、急险工程除外);

    停驶——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小(微、轻)型汽车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停产——水泥、铸造、化工行业一律错峰停产,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其他工业企业涉气工序一律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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