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4辆车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被网友举报 均受处罚

2016-12-16 09:47:43 来源:唐山晚报 责任编辑:高小茹

高速交警唐山支队开展“网友随手拍违法”活动

一网友微博举报 14辆车交通违法均受处罚

12月14日,记者从高速交警唐山支队获悉,自今年1月河北高速交警在新浪官方微博开展“网友随手拍违法”活动以来,唐山支队已根据网友反馈信息,依法对3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一名网友用微博小视频举报了14辆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行为,经核实,高速交警遵化大队将违法车辆及时录入违法信息平台,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教导员白凤友介绍,近年来,在高速公路通行过程中,各类违法行为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也是造成道路拥堵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因为占用应急车道影响救援的事件屡有发生。虽然高速交警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但由于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违法现象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治理。今年1月份开始,河北高速交警在新浪官方微博开展了“网友随手拍违法”活动,调动网友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驾驶人守法意识。12月9日,高速交警部门接到一位网友发来的视频资料。画面显示,有14辆车存在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部门对网友反馈的视频资料认真调查、核实后,对14起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罚。

适用于网友随手拍的违法种类包括:

违法占用应急停车道行为,包括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处2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处200元罚款,记6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对于在网状线、车道间导流线上行驶或停车的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处200元罚款。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6分);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或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

白凤友介绍,网友的举报范围为河北省境内省管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网友拍摄的图片或视频,要能够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品牌及违法事实,以图片形式举报的,要求最少拍摄两张以上有位移的照片,车辆车身不能有遮挡。

举报时需提供违法车辆所在的位置,如:××高速,××方向,×××公里处。举报时间与违法时间相隔不得超过72小时。驾驶人要注意,在行车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

举报人应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举报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只需要将违法举报材料@高速交警唐山支队新浪官方微博或拨打高速交警唐山支队指挥中心电话7333122即可。(记者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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