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贾楠)12月22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河北廊坊中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等32起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因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河北廊坊中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侨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市鑫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龙兴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农业大学教学试验场、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衡水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州景奥商贸有限公司、辛集市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华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有唐山富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东大日化有限公司、保定学院、廊坊市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九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违法预售商品房受到行政处罚的有河北陶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维多利亚广场分公司、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怡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外,北京鸿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违法销售商品房,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因违规送检样品,北方燕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承揽工程,河北科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变更资质证书,秦皇岛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评估,张家口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工程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图纸施工,分别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