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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亲,这些事情千万别做,关系到你的钱袋子!

2017-01-03 23:35:47 来源:在河北

元旦刚过春节又来,不少庄亲已提前进入“放松模式”。不过,有些事情可放松不得,否则后果很严重,钱包很“受伤”。石家庄有哪些“红线”不能碰?小编这就跟您好好唠唠。

【交通出行】

●遮车牌、摘车牌、造假车牌,罚款+扣分

图片来自网络

石家庄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已有一段时间,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为了不受限行影响,有人遮挡变更车牌,有人拆了车牌,还有人直接挂上假车牌上路。对此,石家庄交管局特别发布公告,交管部门从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种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严处涉牌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2016年12月20日起,石家庄交警在路面执勤时严查开车坐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启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在主城区,相关行为将被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

●火车北站通行有变,违者罚款还扣分

在石家庄火车北站广场东侧辅路与北侧辅路交汇处,公交车、出租车专用道内新增一处网格禁停区。违者罚款100元,扣3分。

在东侧辅路社会车辆专用车道与北侧辅路交汇处,新增一处落客点,但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违者罚款100元。

为了方便非机动车通行,在东侧辅路社会车辆专用车道最外侧增加了一处非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停车。

同时,东侧辅路为单行道,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非机动车也同样需要遵守这一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均禁止在东侧辅路由北向南行驶。

●三环内24小时禁行黄牌货车

2016年12月1日起,石家庄三环(含三环路及古城路,下同)以内划为黄色牌照货车禁行区。未经批准,禁行区内24小时禁止黄色牌照货车通行。

●的哥:开车接打电话,顶格处罚

2016年12月24日起,石家庄运管部门开始采取重点部位检查和便装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出租车司机不使用文明用语、不主动出具发票、开车接打电话、抽烟、证卡不符或不正确摆放、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等6种行为进行督察,违规者将按照《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其中司机使用文明用语将作为监管重点。

【环保治污】

●建成区禁用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市区建成区(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包括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燃料锅炉)全部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对违法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的予以严肃惩处。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低硫煤炭等清洁能源的一律停止使用。三环以内严禁燃烧散煤。

●禁燃高污染燃料,否则最高可罚20万元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规定,市政府应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如有违反,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处二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六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堂炉灶不用清洁能源,最高罚3万元

城市建成区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建筑工地等食堂炉灶,应当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如有违反,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运输车辆拒不采取封闭措施,不得上路行驶

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防止遗撒或泄漏。没有采取措施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建立机动车环保检测档案,违者最高处罚3万元

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环保检测档案,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送检测数据、视频监控等相关信息。如果违反该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居民住宅楼经营餐饮项目,最高可罚10万元

如果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露天焚烧秸秆,最高可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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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禁止燃放区域或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晾晒禽畜粪便、在禁止区露天烧烤,最高可罚2万元

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否则将责令停止生产或关闭,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否则将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有从事商业零售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庄亲们也要特别注意↓↓

●“双节”期间,价格欺诈拒不改正将顶格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石家庄市发改委要求,“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各商业零售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交通运输等行业销售商品及服务要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收到告诫仍不改将按上限处罚。

●流动商贩销售肉品,最高可罚1万元

《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石家庄城区范围内禁止流动商贩销售肉品,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如有违反,将由畜牧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对违规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肉品包装物应有检疫标志,未附有检疫标志的,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肉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的一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此外,畜禽定点屠宰厂、点不得收购私宰畜禽肉品,否则将没收收购的私宰肉品,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得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志以及添加违禁物质的畜禽,否则没收畜禽及肉品,并处货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严重失信,买房、出国都受限

自2017年1月开始,在办理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行政管理事项时,将设置信用资格审查、信用评审标准事项,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其中,对法院已判决生效、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将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措施。

“无规矩不成方圆”,“红线”的设置是为了造就一个更好的国际庄,而这离不开所有庄亲的共同努力。小伙伴们,你们都了解了吗?

(在河北综合 编辑武曼华)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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