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为主动适应存量房交易价格变化,完善存量房交易计税依据,加强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市内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常态化调整机制。
通知要求,在市内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合理划分区片,做好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工作,科学调整计税基准价格和下浮比例,努力缩小计税基准价格与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差距,减少存量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省会拟每年适时进行一次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当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可适当增加认定次数。同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技术标准,提高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工作水平,保证认定结果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
同时,对标先进地区,加快网络建设,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联网与数据共享,使产权信息、完税信息等能在部门间实时查询和比对,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先税后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