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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开展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

2017-01-09 09:15: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今年底,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将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完成隔离防护设施;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路 通讯员杜俊颖)日前,笔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从2016年起,该市用五年时间,开展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今年底,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将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完成隔离防护设施;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专项行动将按照水质水量并重、治理预防并举、政府公众共管的防治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重点包括水源地认定并划定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加强水源地风险管理、实施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等。

据了解,目前该市各县(市、区)都已完成地下水水源地及饮用水相关明渠的认定,建立并公布水源地名录。下一步,该市将对各县(市、区)直辖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理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今年年底前,完成县城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对已划定了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除因饮用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今年年底前对衡水湖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现防护隔离;2019年底前,对全市县城及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增加生态隔离防护措施。并集中整治各类污染源和非法设施,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

同时,实施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衡水湖生态环境保护区重点实施湖区治理、除涝河道治理、周边河道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截污、中干渠引水线路、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重点项目。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生态修复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功能为Ⅰ至Ⅲ类的河流、引黄和南水北调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水源地监测制度,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设覆盖水源地的监测信息平台和网络,定期对水源地水质、水量开展监测,监视水源地内的饮用水、水域、水工程及其他设施的变化状态,到2020年底,完成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该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实行“一源一案”,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将定期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工程安全状况,对取水工程、明渠输水工程实施全隔离防护,实现在线监控,完善水量储备预警机制并纳入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

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该市制定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方案,安排专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管护,鼓励开展“自建、自省、自用、自管”。今年起,该市将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数据库,并每两年更新一次。到2020年,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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