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昨天(1月13日)发出通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市气象及环保部门环境气象预报AQI指数,为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切实保障石家庄市中小学生和幼儿身体健康,自2017年1月13日22时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一、停止学生室外课程及活动,并指导学生做好健康防护,特别要提醒体弱、易感体质学生做好自我防护。
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处置信息畅通。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杜岩卿、石家庄台记者林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