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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法》实施一年 石家庄70人被处理

2017-01-16 10:29: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下载暴恐音视频收到“反恐罚单”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涛、任利 实习生李若)近日,石家庄市网警通报称,去年一年,石家庄市有70人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受到相应处理。

在《反恐法》正式实施的这一年中,石市因为在网上下载、存储、传播涉恐言论和暴恐音视频而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罚款和教育训诫的人就达70名。很多人,直到“反恐罚单”摆在面前,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典型案例1

石市第一张“反恐罚单”

2016年4月,高新区王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通过互联网下载宣扬恐怖主义的斩首视频6部,观看后存储于自己的电脑中,后又上传至自己的360云盘里。高新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王某行政拘留十五日。这也是石市自《反恐法》实施以来开出的第一张“反恐罚单”。

典型案例2

网上传播“IS”信息被刑拘

2016年7月,鹿泉网民王某上网时,广西“杨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与其联系,宣扬伊斯兰圣战组织有关内容,并向王某提供有关招募女兵、参加圣战等内容的图片及资料,并鼓动其加入组织,前往东南亚接受训练、参加圣战,王某表示了拒绝,但仍将对方联系方式及“圣战组织招人,肯吃苦,接受训练,包路费”等非法内容向他人转发,并声称该组织为“IS”。

王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3

网民下载暴恐音视频被拘

2016年12月,正定网民康某利用互联网工具下载暴力恐怖视频,内容为IS成员对俘虏进行斩首,场面极其血腥、暴力。经网警鉴定,均为二级暴恐音视频。经讯问,康某承认在2016年12月17日凌晨下班后出于好奇浏览下载了两部IS肢解砍杀俘虏的视频,并保存在了自己的手机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康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依法被行政拘留十日。

网警普法

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一)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二)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三)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四)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小链接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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