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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谈】跟着新评价考核“指挥棒”走

2017-01-17 08:38: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蔡晓辉

日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观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印发的多个涉及生态文明指标考核的文件,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了很高的分值和权重。赵辰昕提到的这些文件,包括近期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发改委、统计局、环保部、中组部等基于此办法制定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这几份文件引人注目之处,就是各项指标权重的变化:GDP增长质量权重仅占全部考核权重的9.2%,不及资源利用、环境质量权重的一半。各项指标中,资源利用权重占29.3%,环境治理权重占16.5%,环境质量权重占19.3%,生态保护指标权重占16.5%,绿色生活权重占9.2%。将对环境因素的考核置于比GDP更重要的位置,这一变化,将对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过去沿用多年的“唯GDP论英雄”的考核体系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弊端,已无需多论。粗放的、资源消耗型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只有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绿色发展之路才有出路和未来,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要让这一共识尽快真正成为各地的实际行动,还必须靠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把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督促和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政绩观转型”,加快发展方式转型。

早在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损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近期出台的几个文件,将生态文明指标细分量化,并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高权重,无疑是新发展理念在评价考核体系中的生动反映。

评价考核体系就是“指挥棒”,而“指挥棒”的作用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关键在结果应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规定,新的评价考核体系采取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办法》还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这是一种相当严格的约束、一种极为严重的警示。考核结果不合格,轻则影响升迁,重则要被追责——在具体操作中,只有将这些规定严格落到实处,使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结果与个人自身利益直接、紧密相联,各级领导干部才会真正跟着新“指挥棒”走。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也要在内心深处增强跟着新“指挥棒”走的主动性、自觉性。从现在开始,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结合实际仔细对照新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刻感知生态文明建设在其中的“分量”;都要深入、认真地想一想,在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的“较真”中,自己如何才能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责任编辑: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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