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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纪委通报7起典型案件

2017-01-18 10:26:26 来源:邢台日报

为形成持续有效震慑,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市纪委1月13日通报7起典型案件。通报全文如下: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突出问题,聚焦隐形“四风”,剑指顶风违纪,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了党风政风不断好转。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3起,较上年增长172.9%;处理492人,较上年增长167.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7人,较上年增长110.6%。为形成持续有效震慑,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通报7起典型案件。

一、邢台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彦军公款购买高档茶叶问题

经查,李彦军以公务接待为由,先后购买三斤金骏眉茶叶在单位财务报销,共花费4400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清河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孙荣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经查,孙荣清驾驶规划局下属服务中心公车回家,并在小区内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经研究决定,给予孙荣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广宗县广宗镇盐场村小学校长胡振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经查,胡振宽办公用房面积为25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标准16平方米。经研究决定,给予胡振宽党内警告处分。

四、南和县河郭乡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志修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问题

经查,张志修为其儿子操办结婚仪式,租借21辆汽车,超标15辆,中午宴请女方亲友20桌、150人,超标8桌、30人。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志修党内警告处分。

五、桥西区前炉子社区居委会主任姚胜军公款旅游问题

经查,姚胜军组织部分党员借外出参观学习之机前往张家界景区旅游,并将旅游费用14750元在社区财务报销。经研究决定,给予姚胜军党内警告处分。

六、临西县临西镇郭村党支部书记郭殿山、村委会主任郭广印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

经查,郭殿山、郭广印多次违规为村干部、队长发放误工补助共计29380元。其中,郭殿山个人领取4730元,郭广印个人领取2540元。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郭殿山、郭广印党内警告处分。

七、南宫市经济开发区十里铺居委会原党支部第一书记岳中林国内公款旅游、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

经查,岳中林借参观学习之机,带领60余名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到山西平遥古城公款旅游,花费3.144万元。2013年8月,岳中林将本村梯形田租赁费1万元未入村财务账,直接发放给10名村干部作为误工补助,包括岳中林在内每人领取1000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岳中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春节将至,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举一反三,检身正己,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洁身自好、廉洁过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做好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分内之事、职责所在,对全体党员干部提要求、立规矩、定措施,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抓好节前教育、节点检查、严肃问责三个环节,提前谋划、及时组织、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覆盖更广、力度更强、规模更大;要进一步拓展监督深度,运用税务机关票据管理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等大数据平台,排查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会议费、办公费、培训费等名义变相支付不合理费用,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隐蔽会所,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采取小范围多批次宴请等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四风”问题线索,提高甄别隐形“四风”问题线索的能力,对打“擦边球”、穿“隐形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穷追不舍,露头就打。同时,建立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和问题协查机制,提高发现、查处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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