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办昨日下发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于1月18日24时解除区域Ⅰ级应急响应状态;沧州、唐山市已于1月17日24时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最新限行通知看这里↓↓
石家庄恢复两个尾号限行
1月18日24时解除一级预警响应后,石家庄市继续实行采暖期间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
19日起,在工作日7:00-20:00,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内,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并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的顺序,延续执行;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保定恢复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保定市自1月18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终止I级应急响应措施。
自1月19日0时起市区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要求,启动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衡水明起不限行
河北日报记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本轮应急响应解除后,1月19日起衡水市机动车限行措施将解除。
邢台明起恢复工作日2个尾号限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7年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邢办字〔2016〕60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等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
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祥和大街、龙岗大街、东华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邯郸明起恢复常态化限行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最新通知:
邯郸市政府定于1月18日24:00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取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同时,取消公交免费。
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仍按《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6〕34号)执行,即周一至周五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唐山继续限行2个尾号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月17日24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全市继续执行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
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在全市辖区内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沧州继续限行2个尾号
沧州市政府办今日下发通知,于1月17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继续实施市中心城区公交车免费和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本市号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措施。
辛集今日21时起不限行
辛集交警最新通知:
从2017年1月18日21时起解除从2017年1月16日7时起执行的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定州恢复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定州市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
继续按照我市《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2号)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采取超强减排措施。
同时主城区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7时至20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廊坊机动车尾号限行与京津同步
自1月19日起,廊坊与北京、天津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依次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 7∶00 至 20∶00(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