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举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张常喜,副主任武凤英、王志军、蒋书钢,秘书长王海江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宏亮,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于先兴,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李宏所作的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决定任命人员议案的说明, 张常喜所作的关于提请免去付中权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议案的说明, 张宏亮所作的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免职人员议案的说明。拟决定任命和拟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政府市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 决定任命李雪荣为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唐忠文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雪荣、 唐忠文先后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决定接受刘福明辞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会后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记者左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