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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政、公车私用!河北两地通报多起典型案件

2017-01-25 22:47:55 来源:网信河北

石家庄通报两起“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日前,石家庄市通报了两起“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行唐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卫华、财政局副局长王永茂,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使用解决农民工工资资金,致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王卫华、王永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新华分局局长李海东,违反工作纪律,对发现的房地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超规划建设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造成不良后果。李海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廊坊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廊坊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元旦、春节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大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泉公车私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霸州市总工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经济保障部部长刘宁办公用房超标。分别给予主管财务工作的常务副主席王亚秋、经济保障部部长刘宁,负责接待和调配办公用房工作的办公室主任蔡伟党内警告处分。

安次区林业局以“林业案件举报费”名义向执法队员和分管执法队领导发放补助合计20198元;代收代缴和超时限上缴行政处罚款;2014年1至7月在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6名机关临时工工资共计80600元。给予分管执法队的副主任科员郭学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分管执法队的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如宝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肖玉国进行约谈,对党组书记、局长曹福来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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