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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委关于曹妃甸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2017-02-13 19:26:10 来源:曹妃甸报

省、市委关于曹妃甸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2月13日上午,曹妃甸区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市委关于曹妃甸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省委决定:孙贵石同志任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免去王立彤同志的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职务。

市委决定:孙贵石同志任曹妃甸区委委员、常委,免去王立彤同志的曹妃甸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孙贵石,男,汉族,大学,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历任:乐亭马头营中学教导处主任;清盐集团人事处;渤大联营厂筹建处;渤大联营厂厂长(副科级);渤大联营厂厂长(副处级);大清河盐场化工分厂副厂长;兴达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市橡胶厂厂长助理;唐山市橡胶厂副厂长;唐山市永红橡胶厂总经理;唐山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唐山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山市路北区区长;唐山市路北区区委书记。

(简历自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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