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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专项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7-02-17 20:39: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峻峰)2月16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日起启动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整治行动中,石家庄市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

重点规范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小非违)企业。对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碳素生产、砖瓦窑、废塑料、矿山开采等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进行规范整治,凡涉及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全面取缔整治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对涉及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排查出的“散乱”企业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今年9月底前,石家庄市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今年10月底前按要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经营性小煤炉,坚决杜绝锅炉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行为发生;今年10月底前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完成治理任务。

严厉查处涉水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石家庄市所有河流(水库)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和制定分段河长制管理制度,逐级落实责任,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机制,全面负责辖区内河流(水库)管理工作,对非法倾倒、违法私设入河流(水库)排污口等行为实行监管和打击,保障河道生态系统稳定。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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