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公交站30米内禁停,采用交警巡逻和电子警察抓拍
连日来,一则抓拍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车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信息,在市民微信群和朋友圈中流传。昨日,牛城晚报记者联系市公交公司和市交警支队证实为假消息。
“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近日,一则抓拍占用公交站台的信息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流传,称有一种“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记者联系市公交总公司得知,本市公交车并未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不过,他们提醒市民,为了大家出行安全,社会车辆不要占用公交站点停车,经过公交站点时,注意礼让上下车的乘客。
“那条信息是假的,但有违法行为交警发现会处理。”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法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本市目前采用交警巡逻、电子警察抓拍方式,发现此行为处100元罚款、不扣分处理。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类似“公交车上安装移动电子警察”的谣言,自2015年以来,在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多地流传,当地公交、交警部门进行辟谣。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切勿轻信、转发不明来源的信息。(记者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