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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好了!河北各市限号有新变化

2017-02-28 22:14: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大气办今日下发通知,要求10市于2月28日18: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关于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2月28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2月28日结束。

现请你市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沧州、唐山、定州、辛集市于2月28日18: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应急响应终止2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停限产企业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石家庄继续限行两个尾号

根据石家庄政府网最新发布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2月28日18时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后,我市继续实行采暖期间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

3月1日起,在工作日7:00-20:00,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内,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并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的顺序,延续执行;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衡水解除机动车限行

接市大气办通知,我市自2月28日18时起解除区域II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通知规定,车辆限行措施亦同时解除。

辛集解除机动车限行

根据《辛集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市政府通知要求,从2017年2月28日18时解除自2017年2月27日7时起执行的对机动车限行措施。

   保定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

应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2月28日18:0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记者从保定市交警支队获悉,预警解除后,限行政策不变,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沧州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沧州市于2月2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继续实施在我市中心城区公交车免费和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本市号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措施。

禁限行区域:中心城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法定节假日除外)。

限行时段:每天7时至20时。

邢台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邢台市自2月2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邢办字〔2016〕60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等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

按照邢办字〔2016〕60号文件要求和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祥和大街、龙岗大街、东华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邯郸仍按常态化限行措施执行

邯郸市政府定于2月28日18:00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仍按常态化限行措施执行,即周一至周五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定州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

定州市于2月2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7时至20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具体限行措施以交警大队公告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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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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