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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送检来样负责”的检测亟需检测

2017-03-28 09:29: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此前有媒体报道,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供应商奥凯公司曾出示质检报告自证合格。据悉,检测报告系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近日,该中心在其官网发布回应声明称,去年7月确实收到过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送检的4根电缆样品,当时结论为所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对检测全过程进行核查后,确认此前对样本的检测合法合规。同时,这一声明表示,检测机构仅对送检来样负责。(据《21世纪经济报道》3月26日报道)

随着问题电缆事件的发酵,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饱受质疑。他们本想发出声明说清事实、回应质疑,却招来更多回击,甚至有人表示,这样的声明是在撇清关系、推卸责任,是为奥凯公司撑腰。

平心而论,声明本身并无问题,因为目前的规定就是这样——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送检样品进行质量检验时,其数据和结果只对送检样品负责,样品的代表性由委托方负责。这就意味着,只要样品“没问题”,检测机构就可以得出“没问题”的结论,出具“产品合格”的报告自然也“没问题”。

多年来,人们对这样的运作模式习以为常,可这次问题电缆事件却让人发现,上述一系列“没问题”背后可能真的“有问题”,看似合理的制度设计却隐藏着天然的漏洞:送检样品没问题,并不能保证所有产品都没问题。可为佐证的是,前不久,西安市政府委托相关机构对奥凯电缆五个检样进行了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

在“样品的代表性由委托方负责”的制度设计下,委托方是否诚信,就成了决定检验证书可信与否的关键。讲诚信的企业送检的样品有代表性,送检的程序科学规范,相关结论就真实可信。可在另一些人那里,他们完全可以生产合格产品“专供”送检,然后再利用“合格”的检测报告招摇撞骗、欺世盗名——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初期,奥凯公司曾在官网上晒出四份检验报告以证明其产品合格,甚至表示将向警方报案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这不正是“检验合格”给他们的底气?

不难看出,这一制度设计的一大问题,就在于它只是静态管理,而不是动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拿到手,企业就可以始终打着“合格”的金字招牌,以此作为行走市场的“通行证”和“保证书”。更要命的是,这一制度安排很难保证送检样品和批量产品之间的有效关联,对于像奥凯公司这样搞两面手法蒙混过关的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监控和制约,往往会给这些企业提供可乘之机,在实际上给无良企业撑了腰、打了气,也让本是正正规规的质量检验徒具虚名。

有人说,现在已进入“质量时代”。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质量检验机构切实担负起应尽职责,提高质量监督检验的公信力,更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这种改革不妨就从检测“仅对送检来样负责”的检测入手。(周丹平)

责任编辑:侯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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