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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侵占老邻居宅基地 拒不执行判决被“强拆”

2017-03-31 12:59: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法院强制执行现场。

河北新闻网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申润科)“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封“打油诗”家信源于我国古代的“六尺巷”典故,故事讲的是邻里间发生宅基地纠纷,互相谦让后形成一条六尺宽的街巷,成为邻里间谦恭礼让的典范,广为流传。如今,在邢台市清河县,有一对老邻居,与“六尺巷”的典故相反,因宅基地纠纷对簿公堂。

侵占宅基地,老邻居对簿公堂

2015年11月,清河县后坝营村村民李某认为邻居刘某侵占了自己宅基地使用权,便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清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持有的其名下的宅基地证记载,该宅基地东西28米,南北17.6米,东邻集体、西邻某某、南邻某某、北邻集体。原告李某的宅基地与被告刘某的宅基地南北相邻,原告李某宅基地现状为最深处约5米坑洼地,被告刘某宅基已垫平建房,但刘某未能提供宅基地证。原告李某宅基地自南向北丈量28米处为被告刘某宅基地现状的南边。被告刘某在距其宅基南边往南约10米的坑洼处,垒砌了半截墙头,该墙头在原告宅基地证记载的面积范围内。

查明事实后,清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刘某停止侵害李某的宅基地使用权,清除其垒砌在李某宅基地范围内的墙头。

对于清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刘某表示不服,上诉至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未能和解,强制执行

但是终审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拆除涉案墙头。于是,李某向清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员王明水考虑原、被告十几年的邻里感情,并没急着强制执行,而是从修复邻里关系入手,希望双方和解结案。

随后,执行员联合原被告所在村的村两委干部来到刘某家,见到刘某及其家属,以“六尺巷”的典故为话题,通过讲故事方式进行了引导,希望刘某能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刘某态度强硬,仍然拒绝拆墙。

调解不成,近日,清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法警等50余人和一辆钩机到达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下达拆除指令后,现场20余名法警各司其职,在执行现场东、西、南三个方向设立警戒区,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执行现场,依法强制拆了涉案墙头,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清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土地确权、宅基地升值,邻里之间因宅基地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导致邻里关系不睦甚至大动干戈酿成悲剧。李某与刘某两家的宅基地纠纷虽然已结案,但是邻里关系修复难。我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互相珍惜,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武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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