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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 两种行为被禁

2017-03-31 20:11: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学光)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效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有序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石家庄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

《石家庄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计划,2017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167.05公顷以内,其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66.6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69%;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400.4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31%。

在2017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7.7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8%;住宅用地350.95公顷,占30.08%;工矿仓储用地262.07公顷,占22.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3.81公顷,占16.61%;交通运输用地220.80公顷,占18.92%;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41.63公顷,占3.55%。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为:长安区供地191.21公顷,桥西区供地169.06公顷,裕华区供地195.37公顷,新华区供地106.53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地290.34公顷,井陉矿区供地214.54公顷。

石家庄市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地科学合理供应。同时,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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