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凭借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优势,“流动餐厅”已成为很多地方农村操办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的首选。但其卫生条件、食品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对此,郑军英委员建议,农村“流动餐厅”亟需补齐监管短板,延伸监管链条,确保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郑军英委员认为,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要逐步推行厨师等级制、营业人员健康上岗制、餐具消毒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流动餐厅”守法、有序经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流动餐厅”进行全面摸查,并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辖区经营者进行随机抽查。
“应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郑军英委员建议,由村委会负责对入村“流动餐厅”进行登记,查验其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由村委会指定村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和雇主共同与“流动餐厅”经营负责人签订合同,保证饭菜质量达到卫生标准。此外,还应加大处罚力度,对无照经营、人员不符合要求、卫生条件差的“流动餐厅”予以取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