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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2017年)》发布

2017-04-12 09:33: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宗苗淼)近日,省发改委发布了《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2017年)》(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定位为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其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先进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该政策出台,或将蕴含百亿元级别的创投规模,政府引导基金将点燃创投圈热情。

引导基金两种投资方式

《指南》显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市、县政府资金也可参与)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即参股基金;二是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创业投资参股基金。

按照规定,参股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架构。每支参股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参股基金应明确1名净资产不低于2500万元的主发起人,出资额不低于参股基金总规模的20%,且为最大社会资本出资人;其他出资人出资额应不低于500万元;参股基金出资人数量一般为3个(含)到15个(含)。

增值收益20%用于奖励

“与其他社会资本相比,引导基金大部分不以盈利为目的,一些引导基金会约定给予其他资金方以优先的回购权力,并会额外让利给基金的管理方。”创投圈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利好正是众多投资机构的目标,同时,政府的信用背书在其中不可忽视。

《指南》显示,引导基金对每支参股基金的出资,不超过参股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参股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基金可投资规模的20%,且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

或掀河北省“科技创新潮”

该《指南》规定,拟与引导基金合作设立参股基金的,由其管理机构申报;当地政府牵头组建的参股基金,可由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申报。不支持同一管理团队在同一地方或不同地方同时申报多只基金。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请人可将申请材料提交参股基金拟注册地所属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初审汇总,2017年6月10日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行文报送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河北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河北省一位某省级投融资企业负责人称,政府从以往的直接补贴,向股权投资的形式转变,一方面是政府性基金对于回报要求不高;另一方面有利于培育周期较长的技术型企业。这对河北省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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