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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保险销售误导还需多方联手

2017-04-13 10:41: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像知心大姐一样,说的特别能让人信服,很有购买的冲动。”

说起保险销售人员,这是不少人的第一感觉。往往过后才发现,同样的字词,释义可以完全不同。而这大都与销售人员的“选择性”措辞有关。

也因此,销售误导在保险投诉中占有较高的比重。近年来,误导主体更是呈多元化趋势,并且呈现个人行为向机构行为渗透、个别行为向普遍行为演变等特点。业内人士指出,销售误导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联手,消费者需要提高辨别能力,监管层需出台更为严格的监管举措,保险公司则要将相关制度落实到每个销售渠道。

□记者 任国省

市场〉〉

部分营销员片面追求新单保费

将万能险或分红险说成“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将满期生存金说成“额外红利”;避而不谈犹豫期、免责条款……这是近段时间以来,读者反映比较集中的保险销售误导类型。

近年来,保险行业为推动保险条款通俗化、大众化做了大量工作,但保险合同因其专业性,如疾病种类、保险责任、投资收益等方面难以做到完全通俗化。大众多只能依赖销售人员的自我理解和解释,因信息不对称,想获得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不容易,这就为误导行为埋下伏笔。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保险营销员是保险公司代理人而非正式员工,根据现行营销佣金制度,其主要收入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或手续费,缺乏“五险一金”等保障。也因此,许多行业规章制度对保险公司有用,但对基层营销员却收效甚微。营销员收入直接与其销售保单尤其是新单挂钩,为增加收入,部分营销员片面追求新单保费,对服务品质却比较轻视。不择手段拉业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险企默许甚至直接参与策划销售误导。

建议〉〉

营销员队伍建设应抛弃人海战术

“销售误导不是一个简单的销售问题,涉及诚信体系建设、法律体系、消费者认知度等诸多方面。”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教育界人士认为,根治这一顽疾,需要多方联手。

据了解,目前销售误导的违法成本无非是吊销营销员展业执照、给用户退保等,这对保险公司来说,震慑力显然不够。业内人士建议提高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违法成本,像之前呼吁多年的“营销员黑名单”制度(目前只是部分省内有,且只供业内参考,不对外公布)能否更好地执行可进一步探讨。只有从行业角度进行零容忍监管,才能对违规行为产生震慑力。

此外,建议改革佣金分配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营销人员收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或保障来增强其归属感和稳定性。同时,延长佣金支付年限,强化永续、良性经营。这样,销售误导的动机会大大降低。

最后,建议完善客户回访等投保提示制度。对新投保客户进行电话回访,提示合同内容、告知相关权益是保险公司防范销售误导的主要手段。建议将电话回访成功作为销售人员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使回访制度充分发挥防范销售误导风险的效能。保险公司也可考虑将保单重要信息如除外责任、犹豫期等内容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客户登记手机号码,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投保提示制度的功效。

当然,最重要的是,营销员队伍建设应抛弃人海战术,逐步培养专业性强、诚信状况良好的人才,切实将营销员诚信教育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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