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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2017-04-13 17:19:3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日前,保定市政府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调整范围和幅度为: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每人336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每人5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年每人438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月每人650元。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确定;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确定。

(三)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本地保障标准,同时相应提高人均补差金额。新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燕赵都市报保定站微博)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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