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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沧州南水北调居民用水价格正式确定!

2017-04-17 17:42:24 来源:沧州晚报

16日,沧州市南水北调居民用水价格正式确定,2017年到2019年,居民用水价格分别为:4.8元/立方米、5.3元/立方米、5.8元/立方米。对持证的特困户、低保户继续采取优惠政策,特困户每月免收4立方米水费、低保户每月免收2立方米水费。自4月抄见水量起执行新水价。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市发改委对供水企业进行了成本监审,并于3月17日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23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参加人各抒己见,纷纷发表了对调整方案的建议和意见。市发改委在广泛听取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重新拟定了两套沧州市主城区南水北调水价调整方案。经审批,最终方案一被采纳。

方案确定,我市经过2017年到2019年三年调整达到目标水价。3年居民用水价格分别为4.8元/立方米、5.3元/立方米、5.8元/立方米;非居民目标水价9元/立方米、大工业目标水价7.8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目标水价25元/立方米(含水资源税0.4元/立方米、居民用水含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其他含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关闭自备井,新接入供水管网用户执行大工业水价。

据了解,沧州市区居民目标供水价格在河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域处于中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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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南水北调居民用水价格正式确定

长江水为何定价4.8元/立方米?

2015年11月,随着沧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建成,流经千里浩浩荡荡而来的长江水进入大浪淀水库。沧州市市区和水库周边县市喝上了黄河、长江的混合水。

历经一年的调试、切换,至2016年底,我市市民已喝上优质纯净的长江水。

至此,我市开启了长江水、黄河水双水源供水的新时代。黄河水将主要用于直供大工业用水,大浪淀也将充分发挥调蓄功能,确保市区及周边县、市供水安全。

今年3月17日,沧州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市区南水北调居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近日,《沧州市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调整及补偿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水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沧州市区目前居民用水价格为4.15元/立方米(含水资源税0.26元/立方米、地方附加费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裸水价为2.9元/立方米。

自去年7月1日起,河北省在全国率先试行水资源费改税改革,水资源税上调至规定标准。由于地方附加已归并到水资源税,此次水价调整前,市发改委已上报市政府,建议取消地方附加费。

居民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裸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部分构成。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南水北调是国家制定的一项特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和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分西、中、东三线调水,我市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受水区域。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用水的城市除沧州外还有六个城市。从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到河北省南水北调口门的原水价为0.97元/立方米,再通过河北境内输水干渠输入城市水厂。河北省物价局冀价经费〔2017〕14号规定,入我市水厂长江水水价每立方米2.51元。而之前饮用的黄河水在供水价格中原水价格为0.80元/立方米。仅原水价格相差达1.71元/立方米。

经沧州市价格成本监审调查队核定,我市市区年度供水定价总成本185191480.93元,单位定价成本为5.76元/立方米(含水资源税、不含污水处理费)。

水价倒挂,“双补”保证供水企业运营

沧州市发改委拟定了两套水价调整方案,最终方案一被采纳。

经过三年调整达到目标水价,2017年到2019年,居民用水价格分别为:4.8元/立方米、5.3元/立方米、5.8元/立方米;非居民目标水价9元/立方米、大工业目标水价7.8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目标水价25元/立方米(含水资源税0.4元/立方米、居民用水含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其他含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下同),三年逐步调整到位。关闭自备井新接入供水管网用户执行大工业水价。

据了解,沧州市区居民目标供水价格在河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域处于中游水平。

方案年调价幅度不超过20%。居民水价调整后,按照沧价商字〔2015〕12号文件确定的用水基数和梯级价差同步调整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由于是三年逐步调整到目标水价,前两年未达到供水的成本价。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发〔2016〕51号规定的办法,予以补偿。测算三年水价补偿9907.24万元。三年达到目标价位后不再实施水价补偿。

按照交叉补贴原则制定居民用水价格。即居民用水按低于供水成本调整,非居民用水按高于供水成本调整原则。居民水价低于供水成本的金额按比例分摊到非居民水价。

价格听证,参加人各抒己见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共23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消费者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包括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法制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以及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代表。出席本次听证会的旁听代表19人,分别来自泊头市发改局、河间市发改局、肃宁县发改局、献县发改局、孟村回族自治县发改局、运河区发改局、新华区发改局及南大港发改局。

与会的23名听证参加人有14名同意《沧州市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调整及补偿方案》;有6名部分同意此次调价方案,并提出修改建议;有3名不同意该调整方案。听证参加人就市区南水北调居民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发表了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将较大地改善华北地区的自然环境,缓解我市水资源的紧张状况,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供水企业的生产成本,又要考虑社会各层次的心理与经济承受能力;既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科学决策;政府要加大力度,关闭自备井用水。

二是供水事业公益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地方财政应加大对供水技改和管网建设、改造的投入,加快设备改造,提高自动化程度,并加大对公益性用水价格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

三是供水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加强对水质的检测,提高水质,让市民喝上用上安全水、放心水,并通过调整水价唤起市民节水意识。

四是部分建议2018年、2019年居民用水价格应按照省政府要求,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1%以内。

五是少数听证参加人不同意该调整方案,主要理由是连续三年调整且幅度过大。

政府广纳民意,特殊群体特别关爱

沧州市发改委在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中,2017年至2019年居民水价分别为4.8元/立方米、5.5元/立方米、6.3元/立方米。

根据听证参加人比较集中的意见,最终的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2017年至2019年居民水价分别为4.8元/立方米、5.3元/立方米、5.8元/立方米。

对持证的特困户、低保户继续采取优惠政策。特困户每月免4立方米水、低保户每月免2立方米水,由政府财政负担。

市发改委还对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进行了科学评估。居民生活用水按3人家庭年用水量120立方米测算(第一阶梯水量、覆盖率97%以上)。方案人均年水费支出2017年—2019年分别为192元、 212元、232元,2016年沧州市城镇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28605元,不考虑2018年、2019年的收入增长因素,占比分别为0.67%、0.74%、0.81%,低于省政府规定的1%。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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