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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1699人上了失信“黑名单” 公开曝光40余人

2017-05-04 18:32: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5月1日开始,高铁沧州西站等沧州市人群密集地的7块大型广告屏幕连续滚动曝光播出首批4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3月17日起,沧州市开展“春雷行动”——执行攻坚战,截至目前共有1699人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近日,沧州盐山县的刘某想去乌鲁木齐打工,却买不了机票,因为他上了失信“黑名单”。原来,刘某与原配偶离婚后,盐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承担孩子抚养费32992元。但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拒不报告财产且不履行义务,玩起了“失踪”。盐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找到盐山县人民法院,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

据了解,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法治沧州”“诚信沧州”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沧州市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和惩戒力度,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范围。一旦上了“黑名单”,除在出行方面受限外,还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宾馆住宿、购买不动产或装修、租赁办公场所、旅游度假、子女就读、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多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同时,沧州市还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涉及该市50家相关单位和部门,惩戒措施涉及12大项41小项。沧州市对失信信息严格把控,对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撤出,对新被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及时更新。不少失信被执行人在舆论和失信受限的压力下,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或主动联系执行法院表示和解意愿。

自“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沧州市两级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201次,拘传被执行人1210人,决定罚款67人,决定拘留357人,移送拒执罪案件23件,查封扣押机动车75辆,执行到位案款共计45543.52万元。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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