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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将暂扣车辆

2017-05-10 10:04: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沧州交警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孙明山 记者李家伟)自5月8日开始,为有效遏制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在前期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依法对其非机动车实行暂扣。

5月9日7时20分左右,在沧州市新华路汽车站路口,骑车人张某和孙某分别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在路口处停车越线被民警拦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民警当场向他们指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岗亭内查询核实骑车人身份信息后,民警依法告知对他们处罚30元。两人听说要罚款,分别找出理由和民警“讲情”,表示不愿意接受处罚,民警只好依法暂扣其非机动车。

据民警介绍,在对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斜穿道路现象明显,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停车越线交通违法行为居多。沧州市交警二大队还专门印制了《致非机动车、行人的一封信》发放到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被处罚人的手中,提醒每一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守法、安全、文明通行,并养成文明平安的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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