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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机场提醒:锂电池、充电宝严禁托运

2017-05-10 10:06: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萌 通讯员耿昭、张毓)携带锂电池乘机,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记者9日从石家庄机场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民航已出现多起旅客携带行李中锂电池、充电宝自燃事件,对此石家庄机场特别提醒,锂电池、充电宝严禁托运,可随身携带,但有严格规定。

据石家庄机场工作人员介绍,每日石家庄机场因托运行李中含锂电池产品需开包查验的占到安检交运行李开包检查工作量的75%。每月查获旅客随身携带超规锂电池、充电宝占到违禁品总量的15%。有近95%以上随身携带的超规锂电池是由于标示不清或是容量超标。

有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发生的10起危险品航空运输事件中,7起与锂电池、充电宝自燃有关。

为做好锂电池安全运输工作,石家庄机场严格执行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对旅客携带锂电池规格、型号、标示进行严格检查,杜绝标示不清、电池容量不明的锂电池产品“乘机”。

机场提醒:

首先,锂电池不允许存放于托运行李中。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额定能量值小于100Wh的备用锂电池,只允许手提或随身携带,并需做好绝缘处理后予以放行;民航局发布的《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规定备用电池或设备中的电池作为行李运输时,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g。

其次,对于携带充电宝乘机,额定能量不超160Wh的可以随身携带;超100Wh但不超160Wh的,需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携带不得超过两个。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不允许随身携带和托运。

再次,以下几类锂电池、充电宝是被禁止携带乘机的:1.无标明额定能量值或锂含量的锂电池;2.无标明规格信息的“充电宝”;3.无法通过规格信息测算电池额定能量值的“充电宝”。

最后还需要旅客注意的是,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旅客要确保飞行全程充电宝处于关闭状态并防止意外启动。旅客在飞机起飞、降落、调节座椅、收起桌板等环节要照看好笔记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防止因挤压等意外情形导致锂电池自燃。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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