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工业名牌”将获20万元奖励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萌 通讯员焦强)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十大工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并且将对获得“十大工业名牌”称号的产品颁发证书和奖牌,对获奖企业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励。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石家庄市十大工业名牌”是指由市政府审定通过的石家庄境内企业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高、市场知名度高、企业信誉好、经济效益显著的工业产品。《办法》要求,“十大工业名牌”的奖金主要用于获奖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创新、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工作优秀员工奖励、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先进经验和成果的宣传等,不得挪作他用。记者了解到,该评选每2年举行一次,奖项有效期为4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此外,《办法》还对申报企业及产品做出了明确要求,荣获“十大工业名牌”称号的企业,除了有物质奖励外,还可于有效期内在获奖产品外包装、广告上进行宣传,但需注明获奖时间。如果超过有效期后,则不得继续沿用“十大工业名牌”荣誉。
石家庄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这项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引导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全面提高质量水平,打造石家庄名片,增强石家庄市制造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