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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责险为风险管理拧紧安全阀

2017-05-25 10:48: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韩立飞

“推进安责险的目的是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通用再保险亚洲区负责人表示,安责险能够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去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今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第四十九条中提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以及其他发生事故后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据了解,安责险去年在我省多地落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主承保,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成共保体。截至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均已开展安责险统保工作。

国寿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末,全省安责险参保企业数量为1436家,保费收入1122.7万元,提供风险保障30.27亿元,涵盖的主要行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等高危行业。

我省安责险试点工作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将传统高危行业、城市运行维护保险样作业活动以及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行业领域纳入试点范围。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在高危行业,通过责任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引导、监督承保险企有效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减少事故损失,这不仅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小政府对事故的救助压力,同时也会减轻险企负担,还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达到多方共赢。

也有观点认为,尽管趋势向好,但安责险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安责险发展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缺失、企业投保意愿较低、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投保企业风险因素复杂并存在逆选择风险、保险机构风险管理水平与执行力度较低、安责险保险保障范围与其他险种存在重复等问题。

推动发展安责险,立法保障是关键所在。安责险要真正成为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立法保障是前提,而要使安责险切实发挥效用,还应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如与安全生产许可挂钩,用安责险全面取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

此外,提升保险公司及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既是安责险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目的所在。因此,保险机构应该建立专业研究机构,研究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律,参与事故调查,主动采取各项措施,协助投保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安监部门等报告,会同企业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保险专家指出,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激励机制,将保险费率与投保企业的行业风险类别、职业伤害频率、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以及企业一段时间内的事故和赔付情况挂钩,实行差别、浮动费率。为了保费降低支出,投保企业在费率机制的作用下,会更加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自身的安全信用等级。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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