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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辖

2017-05-25 11:10: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等规定,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必要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这里的“必要时”,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复杂案件。(2)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便办理或无力办理的重要、复杂案件。(3)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理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4)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和查处的案件。(5)上级党政领导指定交办的案件。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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