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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品牌建设促进农业发展

2017-06-23 09:33: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品牌建设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我省是农业大省,推动农业向高产、高质、高效转型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做强农业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

抓好顶层设计,强化保护与监管。立足发挥本区域产业优势和农业特色,对农业品牌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的品牌发展格局。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健全扶持保护机制,加强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品牌创建主体的培育,在科技、贷款融资、品牌创建与宣传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健全保障制度,强化农业品牌保护和监管,探索推行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明确征集范围、对象和程序。

发挥区位优势,抓好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政府和行业组织的重要职责。应以县域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品牌基地和示范区建设。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精准对接京津市场,突出产地的唯一性、产品的高质量、产量的有限性,形成区域品牌错落有序的发展格局。依托优势农产品资源,结合文化民俗资源,深入挖掘地方传统加工工艺,不断强化和延伸核心竞争优势,打造有竞争力的区域公用品牌。

规范质量标准,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快构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质量标准体系,健全全程质量追溯机制,增强品牌主体的市场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企业自觉维护品牌,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要以农产品生产大县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以“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高标准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精心培育一批地域特征显著、品质特色明显的农业品牌。

加强组织管理,提升产业化水平。农业品牌的创建过程,既是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也是农业组织化程度提升的过程,同时还是产业、企业和农民建立紧密联系的过程。应以共有资源和共同利益为纽带,将区域内生产经营者有效整合;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品牌创建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使产业链上各类主体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共同体。

依托“互联网+”,扩大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构建农业生产科技服务平台,助力品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获取生产资料和新技术、新品种等信息;构建农产品供需信息平台,帮助品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大数据处理市场供需问题,实现与市场的无缝隙对接;构建品牌农产品推广销售平台,扩大品牌农产品的销售范围和影响力。(严春晓 王琰琨)

责任编辑:侯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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