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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专题议政 聚焦改善营商环境

2017-06-27 17:18: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记者 高原雪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发展短板,建议案从政策支撑、政务服务、法治保障、制度约束、优化要素等多个角度和方面,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

消除壁垒,促进营商便利

多从发展的角度、创新的角度和企业的角度、群众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消除阻碍经济活动中公平竞争的各种壁垒和障碍,不断促进营商环境的便利化。

建议案提出,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市场监管新模式,实现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方便和简易,特别是对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无债权债务以及长时期未开业的市场主体,一律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建议案认为,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加大财政扶持等方面做好工作,促进解决好企业“转什么、往哪转、怎么转”等问题。研究出台我省更有针对性、更具领先性、更有含金量的招商引资新政策和新举措。

“打造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制定鼓励政策,解决后顾之忧,提供专业服务,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业创新生态。”建议案呼吁,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开设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

建议案提出,顺应智慧城市发展要求,以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为重点,完善道路交通、能源供应、教育医疗等重大基础设施,全力打造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方便顺畅的设施环境,提升城市集聚力、辐射力和宜居、宜业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营商成本

建议案认为,应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把服务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使市场主体的行政成本、商务成本、生产成本及生活成本等明显降低。

做好政府政策信息的推送服务。建议案呼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讲指导,积极提供创业辅导、财税法律咨询、人才培训等。全面提升各级政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多想“怎么办”、少说“不能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简单高效。

建议案提出,尽快在全省各市、县(区)建立行政审批局,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新平台,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审批服务的提质提效。对简政放权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凡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事项都要以清单形式进行管理,并向基层延伸拓展。

“整合各市现有的群众服务热线,建立咨询服务投诉平台。”建议案认为,应畅通企业和群众的诉求渠道,认真听取市场主体对改善营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议案呼吁,不断完善和落实企业降税率、降成本、减负担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把国家扶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技术转让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落地见效。

优化营商要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以培育和聚集先进要素为重点,促进金融、土地、资本、技术和信息等各生产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建议案认为,当前特别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多渠道、多举措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健全各有关部门充分认可的企业资信评价体系。”建议案呼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政府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府担当主导,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一些重点的特殊项目、贫困地区及欠发达地区适当提供信用担保;对评定等级较高的企业可优惠贷款或采用信用贷款方式。

建议案提出,通过共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城市更新改造及特色小镇建设等产业基金,运用股权、债权等投资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同时支持跨境金融发展,为我省全球招商引资提供跨境撮合、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

建议案呼吁,探索发行民营企业债券,选择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作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发行中长期债券。创新网络融资途径,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发挥网络银行金融服务功能。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

维护营商诚信,完善营商法治

全面加强“诚信河北”建设,提升“河北信誉”。建议案呼吁,完善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承诺考核制度,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打破信息和行业壁垒,积极推进跨行业、跨部门合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公开和处罚力度,共同促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推进信息共享和公开,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

完善营商法治。建议案提出,加快研究出台《河北省营商环境促进条例》,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严肃性。

建议案认为,应拓宽商事案件纠纷解决渠道,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形成纠纷解决合力。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市场主体加强自律,知法守法,依法经商,诚信经商。

建议案呼吁,推进京津冀区域行政立法协商工作,创新协商方式,消除区域差异,取消准入壁垒,研究制定有利于承接京津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有利于资金、技术、人才流动等一系列与协同发展相适应、相配套的政策法规。

责任编辑:武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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