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会嫔)6月29日,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的通告。为推进石家庄市文明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市区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整治力度,提升省会城市容貌管理水平,石家庄市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居民小区、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通讯电力线杆和其它公共设施上擅自张贴、涂画各类小广告。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流动或设立固定点散发小广告、传单。
禁止散发、张贴下列内容的小广告、传单:非法行医的小广告、传单;封建迷信等内容不健康的小广告、传单;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的小广告、传单;房地产销售、出租方面的小广告、传单;食品药品宣传方面的小广告、传单;招生、培训、健身等方面的小广告、传单;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小广告、传单。
现有小广告通讯号码机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除张贴所涂画的小广告,逾期和今后新的小广告号码经公安部门核实后,由通讯部门予以停机,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机主进行处罚。
对违反规定,擅自涂写、涂画、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行为,责令清除,对具体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由住建、食药监、卫计委、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对沿街散发小广告、传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设举报电话,受理对乱贴乱画、散发小广告和传单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