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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核减外地高中招生计划 这些情况孩子可能没有学籍

2017-07-14 10:59: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 7月11日,邢台市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稿,对外地民办高中在邢台市的招生进行进一步规范,其中明确提出,综合考虑邢台市高中教育资源供需现状,对外地在邢台市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核减。同时强调,未遵守邢台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违规招生的,邢台市教育局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电子学籍转移手续。具体如下:

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明电﹝2017﹞22号)关于“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商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纳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整体部署”的要求,邢台市教育局与在本市招生的民办高中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综合考虑邢台市高中教育资源供需现状,对外地在我市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核减,并已发函至相关市教育局。现就2017年外地市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在两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时间段内,外地任何民办高中不得在我市进行招生,未遵守我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违规招生的,邢台市教育局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电子学籍转移手续,由此引发的问题,一律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严禁任何高中学校出现抢注学籍、空挂学籍等助长违规招生办学的行为,市教育局将对学籍情况进行核查,对抢注学籍、将学籍空挂在其他学校、扰乱招生秩序的的学校,一经查实,邢台市教育局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凡是不在两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内,由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初中电子学籍转移手续。在选择高中学校时要确保学生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内录取,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损害学生切身利益。

特此公告。

邢台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武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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