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石家庄首获“中国质量奖”的单位将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2017-07-19 11:12: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峻峰 通讯员焦强)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争创国家、省政府质量奖项的活动方案》,以此激励全市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创国家、省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以质量品牌引领省会经济向高水平迈进。

方案奖励的范围是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奖励对象分别是获得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或全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获得省名牌产品、省服务名牌的单位。

方案提出,对首获“中国质量奖”的单位,授予市长特别奖,并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首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首获“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获“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个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获“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首获“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获“河北省名牌产品”的单位,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奖励;对首获“河北省服务名牌”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编辑:高薇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