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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始征集

2017-07-23 07:59:56 来源:石家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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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我市从7月24日起至8月14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

石家庄市内主城区(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用人单位可到市就业局劳动力市场申请报名。

征集时间:

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起至8月14日。

岗位征集对象及要求:

(一)2017年征集见习岗位3000个,优先认定符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分布特点,满足见习人员转岗就业要求的优质岗位;

(二)单位征集主要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重点选择并首先满足全市50强工业企业和我市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七)承诺在见习人员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须提供材料:

(一)《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认定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企业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附工作场地、人员工作照2-3张);

(五)企业纳税票据、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相关票据、人员入账工资单(以上票据均为2017年上半年的);

(六)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条件和所需提供材料可关注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网站,网址:www.sjzjy.gov.cn 。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及程序:

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贴为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月)发放,补贴资金由见习单位分担150元,其余由市财政分担。

见习单位每季度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温馨提示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槐安西路48号)二楼“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窗口。

联系电话: 89631826 89631800

联系人: 张秀平 彭景伟 马梦玉

附件1: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认定表

附件2: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sjzjy.gov.cn/col/1291093813802/2017/07/21/1500601905669.html

责任编辑:侯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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