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区新办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全国率先增加了“网签时间、备案时间、打印时间”三项标识。图为购房户在向中心工作人员咨询合同有关事宜。 吴征辉摄
责任编辑:史艳泽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 2017-06-30 01:51:50邢台警示约谈125家房企 严禁违规预售商品房
- 2017-06-15 18:06:45加强和完善城市商品房社区治理
- 2017-05-25 13:46:37今年前四月石家庄商品房销售同比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