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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逮捕、撤职!河北10市59人被查处

2017-08-05 00:31: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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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

日前,河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对沧州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尊先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河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对新乐市供水公司原董事长、经理秦晓武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北省纪委通报曝光1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星口乡时任副乡长朱志强、副乡长王永强对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6年,三星口乡穆杖子村委会使用虚假发票套取养猪项目扶贫资金32万元。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朱志强、包村副乡长王永强工作失察,2017年7月,朱志强、王永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南皮县冯家口镇主任科员戈勇对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冯家口镇后上桥村某村民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后被审计部门发现并取消申请资格。戈勇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2017年6月,戈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魏县扶贫办时任主任张贵清、时任副主任张兴、工作人员陈连河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魏县某合作社通过与关联企业签订虚假合同、开具虚假出库单等手段,骗取扶贫资金102万元;1家牧业公司通过虚假购买玉米皮,骗取扶贫资金11.48万元。张贵清、张兴、陈连河工作失察,2017年6月,张贵清受到诫勉谈话,张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陈连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武邑县龙店乡牛村党支部原书记孙正民协助党员付九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10月,孙正民明知付九发以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未予制止,并隐瞒实情协助其通过民主评议。2017年6月,孙正民、付九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龙头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康玉琢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6年10月,康玉琢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1.6万余元及建筑节能示范户补贴3000元,占为己有。2017年5月,康玉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高邑县万城镇东蒲底村党支部书记程永朝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2月,程永朝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养羊名义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017年6月,程永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化县唐三营镇羊圈子村党支部书记马占山冒领、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2月,马占山以非贫困户种植的40亩食用菌虚报冒领扶贫资金40万元,挪作村集体修路等。2017年7月,马占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威县贺钊乡小陈固村党支部书记赵长龙向“五保”、低保户违规收费等问题。2015年,赵长龙在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期间,向村民索要租车费及饭费;2013年至2015年,违规向村“五保”、低保户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1.42万元。2017年6月,赵长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顺平县大悲乡寨南村党支部书记王亚利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6月,王亚利分两批将应发给83名肉驴养殖户的补贴资金平均发放给737名报名申请养驴户。王亚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王亚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兴县香坊乡抛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士合、村会计黄绍春对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该村党员黄福新隐瞒本人为某公司股东的情况,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黄士合、黄绍春未认真核实其注册公司情况,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6月,黄士合、黄绍春、黄福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蔚县北水泉镇南井头村党支部副书记贾佃福,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赵利昆违规向贫困户收费问题。2016年,贾佃福、赵利昆向种植牧草的贫困户违规收取费用,2017年4月,贾佃福、赵利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家庄

近日,井陉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测鱼镇西沟村干部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2年,西沟村将集体林地以个人名义签订虚假承包合同,由测鱼镇政府出具虚假证明,向县林业部门申请公益林项目,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350418元;2010年至2016年,西沟村干部克扣种粮户粮食直补款6045元;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西沟村干部未按照规定公开村务。西沟村村党支部书记董聪明、村主任张恩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测鱼镇原人大主席李杰铭、原副镇长杜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王庄乡河应村党支部书记毕志刚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2012年6月,河应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到西柏坡参观学习途中,在中巴车上接收毕志军、毕二保转为预备党员,存在履行程序不严肃问题;2012年至2017年6月,超限额使用现金支出40.1万元;2012年6月,将外出参观费用4800元变通票据入账;2016年6月,将“七一”纪念品等费用5000元变通票据入账;2017年1月上级拨付的3万元自然灾害救助金至今未发放。河应村党支部书记毕志刚、村支部委员兼会计毕海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于家乡南张井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尹海宽违规索要工程款问题。2016年3月,尹海宽组织村民阻挡道路通行10天,致使某公司运货汽车不能通行,并索要该公司拖欠工程款和村民赔偿款31630元。尹海宽与村会计樊某(非党)未将该款入村委财务账,直接用于支付尹海宽2010年修路工资17000余元及部分村民其他支出。尹海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小作镇卢峪村党支部书记卢军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孙某通过土地流转承包卢峪村村民100多亩土地和荒山,卢峪村村民卢某某负责孙某承包的土地和荒山种植管理工作。为得到村党支部书记卢军军的照顾,卢某某在2016年4月送给卢军军现金1万元。2017年5月,卢军军将收受的1万元上缴县纪委。鉴于卢军军2013年7月、2015年11月先后两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再次故意违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卢军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测鱼镇朱会村主任高三桃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输变电工程补偿款问题。2007年12月,高三桃在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张河湾水电站输变电工程占地补偿事宜过程中,虚列补偿项目,套取国家输变电工程补偿款7800元。高三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定

保定高新区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近日,经保定市检察院指定管辖,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白沟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董文杰(正科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高阳县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高阳县西演镇安监所副所长云卫强涉嫌玩忽职守案立案侦查。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高阳县高阳镇史家佐村会计胡瑞平涉嫌贪污案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邢家南镇南路台村卫生室负责人吴林芳、王黑、王海艳涉嫌贪污案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高阳县小王果庄乡西留果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建斌、会计宫文泉涉嫌贪污案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高阳县庞家佐乡大兴庄村党支部书记冯小双、村委会主任司建平涉嫌贪污案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唐山

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

2017年6月4日,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市滦县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卫东(正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7年6月1日,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市古冶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副局长王金峰(副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7年5月28日,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市古冶区范各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焦玉国(副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7年5月27日,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市古冶区王辇庄乡主任科员毛顺利(正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7年5月25日,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市古冶区王辇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冯桂明(副科级)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目前,唐山市迁西县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山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德忠(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邢台

邢台市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日前,邢台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威县常庄镇何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敬收(无职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晋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县残联工作人员李文宅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10月,县残联与县职教中心联合对全县贫困残疾人开展生产技能培训,李文宅负责实施第一期培训,在结算完各项费用后,将结余培训费3895.2元据为己有。李文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雷家庄学区会计裴运茂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学前资助款问题。2013年秋、2014年秋,裴运茂负责该学区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救助活动工作期间,先后冒领14名幼儿学前资助款4200元用于个人开支。裴运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调离会计岗位。

三、耿庄桥镇曹家台村原党总支书记、农村支部书记曹振祥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6月,曹振祥未征求低保户意见、未经村两委班子商议,安排为5名低保户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52500元。该笔款下拨耿庄桥镇后,曹振祥冒领全部用于偿还本村建造“幸福苑”所欠工料款。曹振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张家口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

经匿名举报,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对原张家口市桥东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红旗楼房管处工作人员张存银、处长徐铁民挪用公款案件线索进行了初查,发现:张存银伙同徐铁民,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单位收取的租金,用于个人投资工程款,两年后将挪用的公款上交单位,已构成共同挪用公款。目前,桥东区检察院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涿鹿县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日前,涿鹿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卧佛寺乡桦沟村支部书记刘元福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涿鹿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怀安县柴沟堡镇南忻村米章富、米万林、王富、忻振清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涿鹿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卧佛寺乡南榆林村村支部书记钱巨福、会计方志军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河北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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