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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扣缴5县市区二季度生态补偿金

2017-08-07 10:03: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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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大气办近日发布通报称,沙河市、开发区、巨鹿县、临城县、隆尧县各被扣除二季度大气污染生态补偿金50万元,清河县空气质量排名靠前获奖50万元。

据悉,邢台市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分两个考核奖励平台。市区及周边(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沙河市、邢台县、内丘县)划为一个考核平台;其余15个县市区划为一个考核平台。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2017年第二季度市区及周边县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在后两位的依次为沙河市、开发区,排在前两位的依次为桥西区、邢台县;其余15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在后三位的依次为巨鹿县、临城县、隆尧县,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清河县、柏乡县、临西县。

根据《邢台市大气环境质量奖惩办法(试行)》(邢办字【2016】20号),扣缴沙河市、开发区、巨鹿县、临城县、隆尧县二季度生态补偿金各50万元,奖励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清河县50万元;桥西区、邢台县、柏乡县、临西县尽管排名靠前,但因综合指数比去年同期不降反升,取消受奖资格;其余200万元全部用于该市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者邢云)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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