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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成立20个督导组督查环保重点工作

2017-08-16 08:53: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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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冯涛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政府成立20个督导组到各县(市、区)开展环保重点工作督查。

据介绍,这次督查时间为8月10日到25日,督查内容为环保部强化督查组未销号的161个问题和省委、省政府第十三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其他重点问题。督查方式包括约见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查阅整改方案等资料、现场督查整改进展情况。

督导组将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要求,任何企业完成合法手续才可继续生产经营,否则一律取缔;对存在的问题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治,未完成的要追究所在乡(镇)、县(市、区)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环保部督查突出问题销号要求,一律整改查处到位。其中,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已处罚的,但未取得环评批复或未通过验收的,不予销号;有明确法条规定,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罚,包括危废储存、转移不规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VOCs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等,未依法查处的不予销号;对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地方未依法查处的,责令做出书面解释并补充查处;完成立案并进入处罚程序后,可视为销号;突出问题中按“散乱污”标准拆除取缔的可不予处罚。严格按照环保部督查“散乱污”销号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必须切断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设备必须拆除并清理,原料、产品要清理完成。其中,成品不产生二次污染,清理存在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号;对列入提升改造条件(可办理环评)的,须经严格审查后方可按突出问题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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