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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将被追责

2017-08-18 16:39:1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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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王卫国)近日,廊坊开发区纪工委印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追责暂行办法(试行)》,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展开追责。

据开发区纪工委负责人介绍,被问责的事项包括,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交办事项,违反有关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审批,因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不力导致应急预案或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对上级反馈督办案件及问题不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弄虚作假等情形。出现上述问题,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追责。

该办法明确规定,问责追责形式主要包括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直至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问责追责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给予扣分兑现惩罚处理。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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