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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

2017-09-04 11:35:12 来源:定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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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提高扶贫工作成效,自8月下旬至9月底,定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

此次活动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2元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认定。

识别界限坚持“六不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家庭成员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家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并且失联的。原则上老人和子女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老人可以认定为贫困户;老人符合贫困识别标准,子女属于“六不评”中前五项情况的,一般不予认定为贫困户。老人患大病或法定赡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符合标准的可纳入识别对象。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养老金不计收入。将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农户(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内的贫困户和脱贫户)认为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自愿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的,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代为申请。对提交申请的农户,工作队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六不评”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符合条件的填写《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列为评议对象。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五必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和“六优先”(有重病病人的、有重度残疾的、有因贫辍学的、无劳动能力的、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无安全住房的优先)原则,逐户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经村委会公示、乡镇(办)审核公示、市级比对公告,最终确定贫困户名单,落实精准帮扶措施。(赵珍珍 郝笑柔)

责任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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