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河北高校毕业生看过来!这五大专项行动帮您就业创业

2017-09-06 15:57: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河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9月5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以“开展实名制精准服务,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服务月期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在核实实名登记信息,摸清就业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职业介绍行动、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创业扶持行动、就业援助行动、就业引导行动”五大专项行动,集中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打一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战,助推河北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快来跟小编看看都有哪些好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吧!

●什么是五大专项行动

>>职业介绍行动

岗位数量要达到未就业毕业生人数的2倍以上

服务月期间,各地将深入企业广泛收集就业岗位,岗位数量要达到未就业毕业生人数的2倍以上,并将岗位信息及时传至河北公共招聘网(http://www.hbjjob.gov.cn/)。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指导,推荐三次就业岗位。各地在就业服务月期间至少组织两场现场招聘会,一场网络招聘会。

>>就业能力提升行动

服务月期间各市至少举办两期技能提升培训班

服务月期间各市至少举办两期技能提升培训班,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全省第二批征集见习岗位数量要达到5000个以上。通过组织岗位对接,让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参加见习。

>>创业扶持行动

服务月期间各市至少举办一期创业培训班

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充分利用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导专家库、创业孵化园等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创业指导服务,服务月期间各市至少举办一期创业培训班,帮助毕业生成功创业,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就业援助行动

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行动

服务月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烈士子女、残疾人毕业生和就业困难女大学生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行动。

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地方,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的就业岗位,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就业引导行动

对暂时没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根据需要提供必要指导

服务月期间将对暂时没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予以关注,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合理的引导。必要时组织专业力量为毕业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职业指导,防止出现毕业生长期失业,造成人力资源闲置浪费,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近期这场招聘会值得关注

2017年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河北省秋季人才交流会

时间:9月16日

地点:石家庄解放广场

费用:此次交流会为公益性活动,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均为免费入场

本次洽谈会是河北省2017年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举措,大会预设展位1000个,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是年内参会企业范围最广、提供就业岗位质量最高的一次人才交流盛会,预计参会求职人员将达6万余人次。洽谈会详细信息可登录河北省人才市场官方网站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查看。

●警惕求职七大招聘陷阱

>>传销漩涡

有些传销组织利用刚毕业的大学生涉世未深、急于求职的心理,以高薪为幌子,诱骗求职者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虚假职位

有的企业把招聘岗位写的很模糊,并附以高薪诱惑,求职者前去应聘时被要求去陪酒、卖保险、收账等与本专业无关的岗位。

>>免费劳动力

有的企业以招聘为名,要求求职者提供程序设计、广告创意、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无偿占用求职者的劳动成果。

>>克扣保证金

有的企业先与求职者签订产品销售协议,要求求职者必须先卖掉一定数量的产品才可入职,并收保证金。如果求职者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就“黑掉”保证金。

>>试用期陷阱

相对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工资福利低,所以当试用期即将结束时,有的企业便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不签订劳动合同

有的企业以试用等理由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有部分求职者也不想自己被“套牢”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签署劳动合同。

>>实习先交钱

有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求求职者先缴纳报名、登记费、资料费、推荐费、注册费等费用才可入职或实习,过一段时间再找理由辞退求职者。

(河北新闻网综合,编辑秦秋朵)

责任编辑:高小茹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