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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杂志社部分房屋公开招租

2017-09-08 14:54: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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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共产党员杂志社发布公告:现有4个标的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原文如下:

招租公告

我单位现有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公开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的情况

招租房屋详细地址为:新华路与靶场街交叉口华业装饰市场西邻,锦地商务大厦。

此次招租房屋共分4个标的向社会公开招租。

1、A标的为:锦地商务大厦写字楼第3层整层,共24间,建筑面积约1659.64平方米。

2、B标的为:锦地商务大厦写字楼第4层整层,共24间,建筑面积约1697.38平方米。

3、C标的为:锦地商务大厦写字楼第5层整层,共11间,建筑面积约1075.17平方米。

4、D标的为:锦地商务大厦写字楼第9层整层,共11间,建筑面积约1088.91平方米。

以上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二、参与竞租的条件

1、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业;

2、从事金融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基金业、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教育机构(民办教育、补习类培训班等)等长期稳定租赁行业优先。

三、参与竞租者须知

1.出租的期限:共同协商。从签订出租协议之日起计算;

2.竞租的方式:可以竞租一个标的,也可以公开竞租多个标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可按优先原则竞得。

3.付款的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房屋使用权出租协议》规定支付;

4.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不退还,如竞得人按照《房屋使用权出租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则竞租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作相应扣减);如竞得人不按照《房屋使用权出租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不退还保证金,还应赔偿本单位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5.竞租底价及保证金:当面协商。

6.竞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30日。石家庄桥西区师范街75号明月省直办公楼213室。

8.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⑴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⑵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9.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明月省直办公楼75号213室。

联系人:吴文锋

电 话:0311—87902081  13703319559

中共河北省委共产党员杂志社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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